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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中心工作職責
發布日期: 2015-1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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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:張旭暉 電話:0752-2393946
1.了解學生心理和思想狀況,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,及時研究教育措施;
2.面向全體師生開展各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;
3.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,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動;
4.為師生、家長提供日常的心理輔導與咨詢服務;
5.班主任、科任教師以及學生干部進行危機干預技能培訓;
6.對新生進行心理健康普查,并建立心理檔案。對普查篩查出來的高危人群及時備案并實施有效干預;
7.組織有關專家對有心理危機的學生進行評估,包括對危機干預學生的康復狀況進行鑒定,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、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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